先看结论:居住时间线应让入籍机关能够看到申请人何时在德国实际生活、持何证件、住在哪里、何时离境以及生活中心是否持续。按月记录比只列年份更可靠。每个区间绑定护照、登记、租房、工作、家庭或机关文件,证据不足的月份明确标记待确认。
建立月份主表
从首次相关入境到申请日逐月列出德国境内、境外、城市、地址和主要活动。
不合并长段空白。无变化月份可引用同一证据。
叠加居留证件层
记录签证、居留卡、附页、延期申请、Fiktions文件和有效期。
证件表面空档附申请或机关证明,不自行填补。
叠加入境离境层
从护照、机票、出入境和差旅记录核对每次旅行,记录目的与实际返回。
无法取得完整记录时说明方法和缺口。
叠加生活中心证据
工作、住房、保险、税务、家庭和学校文件可说明在德生活联系。
单独保留Anmeldung不足以证明所有月份的实际居住。
标记第12b条问题
对较长境外停留、迁出、外派或多地生活标记法律复核,不在表格中自动判定中断。
向主管机关提供完整背景与文件。
处理城市迁移
记录旧住址注销、新住址登记、案件移交和地方机关联系。
搬家不删除之前城市证据。两地编号分开。
输出证据缺口清单
按月份列缺文件、矛盾日期和待机关判断区间,设置取得或解释动作。
申请前冻结版本,后续旅行和变化继续追加。
资料来源与核对日期
本工具依据逐月居住、地址、居留、旅行、工作家庭联系和待判断区间设置字段与状态。相关国籍法、行政服务和联邦解释已于2026年7月24日核对;表格只整理证据和责任人,任何自动计算都不能取代机关的法律审查。
本工具的使用边界是工具只整理事实,不自动计算法定年限或认定通常居住连续性。状态、日期和证据必须来自真实文件;工具不会生成资格、批准、救济期限或他国国籍结论。
